号: 003187501/201901-00025 信息分类: 本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18-09-27 发布日期: 2018-09-27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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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统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来源:市统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8-09-27 15:59 编辑:统计局

宿州市统计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2018年9月

 

 

 

宿州市统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宿州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宿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宿州市统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附表:宿州市统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宿州市统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宿州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监督实施国家统计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县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管理全市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拟订县区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经济运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协助管理各县区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协助管理县区统计局局长、副局长;承担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变化。

纳入宿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4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宿州市统计局本级

2

宿州市统计调查队

3

宿州市普查中心

4

宿州市计算中心

 

    第二部分 宿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870.67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及其他收入),支出总计870.67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3.94万元,增长4.06%,主要原因:一是当年业务量增加;二是当年单位新进人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774.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9.25万元,占96.76%;其他收入25.08万元,占3.2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84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3.18万元,占85.99%;项目支出117.78万元,占14.0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45.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23万元,增长1.71%,主要原因:一是当年业务量增加;二是当年单位新进人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9.25万元,占本年收入96.76%。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17万元,下降1.3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业务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5.8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7.02%。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0.87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一是当年业务量增加;二是当年单位新进人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5.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32.35万元,占89.7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4万元,占0.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49.45万元,占6.06%;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2万元,占0.25%;住房保障(类)支出30.84万元,占3.78%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92.17万元,支出决算为81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当年业务量增加,在年初预算时并未列入,二是单位当年新进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698.11万元,占85.56%;项目支出117.78万元,占14.44%。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60.99万元,支出决算为58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业务在年初时未列入到年初预算中。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4.12万元,支出决算为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精简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2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业务在年初时未列入到年初预算中。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4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精简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年初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6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精简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8万元,支出决算为7.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精简经费并且相关业务量减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3.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精简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42万元,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82万元,支出决算为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9.41万元,支出决算为4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4.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增加。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超过年初预算2万元,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为本年度新增业务。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4.67万元,支出决算为2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6.17万元,支出决算为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5.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62.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宿州市统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宿州市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63万元,比2016年减少1万元,下降0.6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办公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宿州市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宿州市统计局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度,宿州市统计局未编制预算绩效。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宿州市统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16.00

9.85

因公出国(境)费

 10.00

7.02

公务接待费

 6.00

2.8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00

0.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00

0.00

       公务用车购置

 0.00

0.00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9.85万元,完成预算的61.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三公”经费。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7.02万元,占71.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4万元,占28.5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02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增加1.1万元,增长18.58%,增长的原因是2017年因公出国境任务增加。2017年宿州市统计局因公出国(境)团组2次,累计出国(境)2人次。该项经费根据省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人员因公出国(境)费用。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中办发〔201316号)、《宿州市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宿外事组办〔20141号)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2.84万元, 2016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51万元,增长21.89%。增长的原因是公务接待任务增加。2017年宿州市统计局国内公务接待共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07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国内公务接待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等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宿州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宿财行〔20154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无变化。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也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底,宿州市统计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联系方式:宿州市统计局政务公开电子邮箱:szztjj01@163.com

    附件:2017宿州市统计局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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