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501/201801-83010 信息分类: 制度安排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24-04-12 发布日期: 2024-04-12 11:31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统计局新闻发布会管理暂行办法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统计局新闻发布会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宿州市统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4-12 11:31 编辑:统计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统计信息新闻发布,确保统计工作、数据信息及重大普查成果能更好地服务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统计新闻发布会时间及地点

    全市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每季度举行一次,一般为季后25日前举行,年度一般于次年元月底前举行。其他专题统计信息(如普查公报、重大统计新闻等)发布根据实际需要,经局领导同意,报市政府批准后择期适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地点由市政府新闻办指定。

    二、新闻发布会内容

    1.全市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主要通报季(年)度全市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分析经济运行主要特点,对主要指标数据进行解读,现场接受媒体采访。

    2.各类普查新闻发布会,主要通报普查工作、普查结果数据,并对主要指标数据进行解读,现场接受媒体采访。

    3.专题统计信息新闻发布会,主要通报专题领域工作情况,对主要指标数据进行解读,现场接受媒体采访。

    在向社会发布统计信息时,一般应配发统计指标涵义、统计调查方法、指标变化说明及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等内容,以帮助社会公众正确理解和使用统计数据。

    三、新闻发言人

    1.季度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由局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

    2.年度经济形势以及专题统计新闻发布会由局主要负责人或委派分管局领导对外发布;

    3.各类普查结果新闻发布会由市普查机构主要负责人对外发布;

    4.根据发布内容需要,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也应参加发布会,并现场解答媒体提问,对主要指标数据进行解读。

    四、新闻发布审批流程

    1.季度和年度全市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由综合科撰写新闻发布稿,经分管局领导审定后报市政府审批;

    2.各类普查发布会由普查办撰写新闻发布稿,经局综合科审核,报分管领导审定后,报市政府审批;

    3.其他专题发布会,涉及多个科(室)的,由牵头科(室)撰写新闻发布稿,经局综合科审核,分别征求相关分管局领导意见后,经局主要领导审定,报市政府审批。

    五、新闻发布会纪律及组织保障

    1.新闻发布会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保证发布内容真实可信。同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切实维护国家信息安全。

    2.新闻发布会的新闻单位落实、会场协调及会后采访等组织工作由市政府新闻办统一安排,局综合科负责联络。

    3.发布会后,各相关科(室)对媒体报道及相关舆情进行监测,收集相关情况汇总报综合科备案。重大舆情需及时向局领导报告。

    本办法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综合科负责解释。

 

 

 

 

 

 

                                                                                      2017年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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