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统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4-06-20 15:59

201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积极适应宏观调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新需求,着力在信息公开渠道、内容和时效上下功夫,较好地发挥了统计服务职能作用,有效促进了机关依法行政。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把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012年,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为以李晓宁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责任制,将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科室、中心,责任落实到人。对把信息公开实行量化考核,并纳入科室岗位目标任务,与业务工作同奖同罚。

二、强化制度落实

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公文流转、保密审查及咨询服务的流程,修改完善《宿州市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认真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办法和保密制度等规定,明确统计数据、统计信息保密审查的责任、程序。坚持信息发布“一事一审”原则,建立信息公开发布登记、审查、备案制度,完善各项台账。

三、拓展渠道内容

我局充分发挥主动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按照条例确定的公开范围,及时将统计文件、统计数据、统计信息发布到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宿州市统计信息网。并做好各栏目更新维护工作。

四、注重时效

我局信息公开着眼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于社会公众关心的统计数据及数据生产过程,第一时间公开上网。同时,结合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及时将统计改革发展动态通过宿州市统计信息网公开,使社会各界更加关注统计、了解统计、使用统计、支持统计,增强了统计公信力,为社会大众提供了更好的统计服务。

五、严格保密审查

我局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谁制作、谁审查、谁负责”和初审、复审两级审查原则进行,由拟写公开信息的科室、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和局保密办严格审定后进行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统计信息,通过业务科室负责人初步审查,分管领导复审后对外公开,文件类信息通过科室进行保密初审并通过局办公室复审对外公开,确保了统计信息的安全。

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突出发挥统计职能作用,强化统计数据信息服务和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和数据生产的透明度,不断满足社会对统计的新需求。

一是加强了行政权力透明运行信息公开。我局严格按照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清权确权,编制流程图。通过宿州市统计信息网向社会发布我局的行政权力目录及运行流程图。

二是加强了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信息公开。我局在及时公开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的基础上,编辑出版了《2012宿州市统计年鉴》、《统计信息》、《月度经济运行监测》、《两会服务资料》等统计资料,全方位提供高质量的统计信息。在及时性、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上下功夫,深入开展调研分析,第一时间形成分析材料报送市领导和相关部门。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提供各类统计信息、统计分析。2012年,我局累计刊印各类统计材料500多期。

三是加强了统计数据指标的解读。2012年统计报表制度确定后,及时将各专业报表制度加载到宿州市统计信息网,对统计指标、统计表式、统计对象、统计范围、调查方法、调查频率等统计制度方法要素进行公开和说明,让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统计、看懂数据和正确使用数据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七、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市统计局依申请公开目录》和《保密审查办法》要求,做到了“一事一申请、一事一审批”。2012年度未发生申请件及不予公开及咨询信息。

八、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2013年,我们将在做好、做深、做细、做实信息公开工作上下功夫,进一步扩充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深化公开效果,加强咨询服务平台和统计信息网络建设,完善信息公开运行机制和督查督办机制;进一步加强统计数据解读,准确发布经济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努力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优质的统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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