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统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6-01 11:12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24
关于进一步做好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为做好全局资产管理工作,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资产安全和完整。根据《宿州市统计局资产管理制度》,现将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及时做好新增资产登记。各科室、中心新增资产须在财务报销前完成卡片登记工作,否则不能报销。零星新增资产由科室协助办公室做好登记卡片。批量新增资产在统一登记后,各科室于收到资产时及时确认。
二、及时完成资产变更手续。各科室、中心资产变动时,由调出科室及时建立变更申请单,分管负责人审批,调出科室室要通知调入科室确认。如因人员调整发生资产变动,在变动前通知办公室修改调动资产隶属关系。如因退休、工作变动等原因调离,在调离前通知办公室进行资产清查,交接使用固定资产,否则不能办理相关手续。
三、及时完善资产处置工作。各科室、中心不得随意处置资产,资产处置由办公室统一按照资产处置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宿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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