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501/202202-00006 信息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宿州市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2-02-18 发布日期: 2022-02-18 16:56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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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

来源:宿州市统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2-18 16:56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24

宿州市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

 

 

 

 


20222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构成

3.202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宿州市统计局2022年收支预算总表

2.宿州市统计局2022年收入预算总表

3.宿州市统计局2022年支出预算总表

4.宿州市统计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宿州市统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宿州市统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宿州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宿州市统计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宿州市统计局2022年项目支出表

10.宿州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1.宿州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2年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2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2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2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 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统计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起草有关统计规范性文件草案,依法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受理、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负责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与咨询服务工作。

(二)建立健全我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投入产出调查和非公有制经济统计;核算全市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和抽样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文化产业和企业创新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县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管理全市统计调查项目,规范部门统计工作,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承担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有关统计工作。

(十)协助管理各县区统计部门由中央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协助管理各县区统计局局长、副局长;承担全市统计专业从业资格考试和统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下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4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宿州市统计局本级

行政单位

2

宿州市统计调查队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

宿州市普查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4

宿州市计算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2022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更加精准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建立健全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建立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开展2022年各县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构建符合宿州实际的监测指标体系,加强基础指标数据审核,推动相关部门和县区尽快补齐数据缺口。建立主要经济指标监测制度,加强主要经济指标周监测、月分析、季盘点,对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完成情况监测预警,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报告经济运行情况及工作建议。完善重点领域统计监测,开展数字经济、民营经济、县域经济、绿色发展等统计监测,围绕民生、就业、人口等社会热点问题开展统计监测,加强妇女儿童和基本公共服务统计,做好重大社情民意调查,及时关注民生,反映民意;二是建立健全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制度。扎实做好统计数据生产,科学审定县(区)主要经济指标数据,严格落实基层统计机构对源头统计数据的审核责任,建立联网直报企业月度核查机制,重点对工业、建筑业、投资、服务业、商业、房地产业、名录库等专业数据审核监控、现场核查,尤其关注上级统计部门查询频率高、指标异常、税务用电数据和生产数据不匹配企业;三是建立健全统计分析服务长效机制。出台《宿州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分析研究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综合研判、专题研析、对策研究。市县联动开展综合大调研,定期编发综合调研情况通报,展示综合调研成果,真实反映全市各县区、园区在统计改革发展、提高数据质量、夯实统计基础、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好的经验做法。

(二)更加有力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一是加快推进《宿州市统计现代化改革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实施。对标重大战略部署,开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统计制度方法研究,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巩固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成果,试算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完善文化产业、民营经济增加值核算;二是开展百货零售业和超级市场零售业法人企业附属产业活动单位视同法人统计。探索推进常规年份产业活动单位视同法人统计,满足行业(专业)统计需求,为推进法人单位与产业活动单位并重改革积累经验;三是加快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完善综合数据库,打通统计系统内部数据共享屏障,提高统计数据使用效率,以更丰富多样的形式展示统计成果。建强统计信息化组织管理和技术保障体系,筑牢网络安全防线。

(三)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一要深入贯彻落实。认真学习把握《监督意见》重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加强政策解读,推动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调查对象了解掌握。在两微一端、《月度经济运行监测》手册、普法宣传单等载体上开展系列宣传,营造正向舆论氛围;二要压实防惩责任。建立下级向上级报告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制度,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持续巩固国家统计督察整改成果,做好统计督察回头看迎检准备;三要细化工作举措。拟定贯彻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安排,做到清单式管理,全过程管控,确保工作不断不乱,责任到岗到人;四要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采用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明确年度执法检查任务数,确保执法检查企业数量不少于上年度;五要加强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严格落实并不断完善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制定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制度》、与市委巡察办联合制定的《关于建立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统计局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积极探索与其他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推动信息共享,实施综合评价,加强结果运用,提升监督效能。

(四)更加扎实提升统计基层基础。一是建立健全制度机制。适时提请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县乡村统计机构(岗位)、县级相关政府部门以及调查单位的职责任务。探索推进市管园区成立独立统计机构,鼓励各级统计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加强统计调查力量;二是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按照省统计局统一部署,制定贴合我市实际的实施方案,重点实施两大工程(即:基层统计人员稳定、能力提升工程和统计基础提升工程),建立三项机制(即:新入库调查单位辅导服务机制、基层统计人员依法治统意识能力提升和信用评级机制、统计信息化提升和安全保障机制),各县区园区要制定具体落实举措,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三是探索建立首席统计员试用期制度。对新聘用的首席统计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制度,更全面、更客观的考察统计干部,开展优秀首席统计员工作室评选活动,以模范工作带动工作规范;四是强化对企服务。严格落实省市四个一辅导服务机制,开展全专业新入库企业统计靠前服务,常态化开展统计服务千企活动,推进企业统计电子台账建设,持之以恒减轻基层负担。

 

第二部分 2022 年部门预算表

 

宿州市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由以下11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见附件。

1.宿州市统计局2022年收支预算总表

2.宿州市统计局2022年收入预算总表

3.宿州市统计局2022年支出预算总表

4.宿州市统计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宿州市统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宿州市统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宿州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宿州市统计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宿州市统计局2022年项目支出表

10.宿州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1.宿州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第三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2年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宿州市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宿州市统计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611.50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5.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21万元

二、关于 2022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宿州市统计局2022年收入预算611.50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比2021年预算减少19.19万元,下降3.04%,下降原因主要是2022年无专项普查经费。

三、关于2022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宿州市统计局2022年支出预算611.50万元,2022年预算减少19.19万元,下降3.04%,下降原因主要是2022年无专项普查经费。其中,基本支出462.50万元,占75.63%,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项目支出149.00万元,占24.37%,主要用于专项统计业务

四、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宿州市统计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611.50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5.90万元,占79.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58万元,占10.40%;卫生健康支出20.81万元,占3.40%;住房保障支出41.21万元,占6.74%

五、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宿州市统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1.5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9.19万元,下降3.04%,下降原因主要是2022年无专项普查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5.90万元,占79.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58万元,占10.40%;卫生健康支出20.81万元,占3.40%;住房保障支出41.21万元,占6.74%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485.9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83.85万元,增长60.87%,增长原因主要是本年度专项统计业务项与行政运行项合并计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41.1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36万元,下降3.20%与上年基本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21.8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1.87万元,增加100%增加原因主要是20221月开始职业年金做实缴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0.5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55万元,增加100%增加原因主要是上一年度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合并计算。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2年预算30.8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85万元,增长2.83%,增长原因主要是2022年人员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 2022年预算10.3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72万元,增长19.93%,增长原因主要是2022年人员增加

六、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宿州市统计局2022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2.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3.60万元,公用经费68.90万元。

()人员经费393.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68.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关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宿州市统计局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宿州市统计局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2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宿州市统计局2022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149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54万元,下降26.60%,下降原因主要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已近尾声,2022年无专项普查经费。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1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 1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安排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安排0万元。

十、关于 2022 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宿州市统计局2022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支出。

十一、关于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宿州市统计局2022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专项统计业务项目。

(1)项目概述。此项目包括了宿州市统计负责的除大型普查、统计执法之外所有统计专项业务。

(2)立项依据。历年各种文件及各级领导批示。

(3)起止时间。2020-2022

(4)项目内容。组织开展宿州市月度劳动力、企业景气、 联网直报、满意度、社情民意等统计专项业务,政府购买服务费用,发布统计公报和其他统计信息。

(5)年度预算安排。149万元。 

(6)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专项统计业务

实施单位

宿州市统计局

项目属性

延续项目

项目期

长期

项目资金

(万元)

 中期资金总额:

447

 年度资金总额:

149

       其中:财政拨款

447

       其中:财政拨款

149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

0

中期目标(2021年—2023年)

年度目标

目标1:发布年度统计公报、经济普查公报、人口普查公报、

农业普查公报、其他统计信息。

目标2:完成投入产出、人口抽样、两纲监测、绿色发展与生态文明、统计年鉴、第三方机构公众评议、月度劳动力、企业景气、联网直报等调查;组织开展年度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等工作。

目标3:保障机关党的建设和政府购买服务费用。

目标1:发布2022年度统计公报、人口普查公报、

其他统计信息。

目标2:完成2022年度投入产出、人口抽样、两纲监测、绿色发展与生态文明、统计年鉴、第三方机构公众评议、月度劳动力、企业景气、联网直报等调查;组织开展年度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等工作。

目标3:保障2022年度机关党的建设和政府购买服务费用。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数量指标

数据产品

3

数量指标

数据产品

1

时效指标

发布时间

每年上半年

时效指标

发布时间

每年上半年

成本指标

发布费用

调查费用≤447万元

成本指标

发布费用

调查费用≤147万元

社会效益

指标

客观反映满意度

满意度≥90%

社会效益

指标

客观反映满意度

满意度≥90%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持续推进各部门、各地区改进工作

逐步改进工作效能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持续推进各部门、各地区改进工作

逐步改进工作效能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考核数据需求满意度

≧95%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考核数据需求满意度

≧95%

()机关运行经费。

宿州市统计局2022 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8.9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92万元,增长2.87%,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机关运行成本增加

()政府采购情况。

宿州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宿州市统计局共有车辆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购置费0万元 ;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购置费0万元。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宿州市统计局1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安排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或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除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主要用于完成 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22年部门预算批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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