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统计局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全市统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两会”工作安排,按照省委常委会宿州现场办公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追赶苏北、领先皖北”总体目标,守牢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持续推进防治统计造假,扎实开展普查调查,加强统计监督,强化分析研判,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建设现代化美好宿州提供坚强统计保障。
一、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加强政治和思想建设。
(1)坚定不移加强党的政治机关建设,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树牢正确政绩观。
牵头责任科室:机关党总支。
协同责任科室:各党支部。
(2)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抓好政治要件学习贯彻及办理。
牵头责任科室:办公室。
协同责任科室:执法局、机关党总支及其他相关科室(中心)。
(3)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关制度,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提高学习质量。组织各党支部及时跟进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牵头责任科室:机关党总支。
协同责任科室:各党支部。
(4)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牵头责任科室:机关党总支。
协同责任科室:办公室、计算中心、综合科、各党支部。
2.深入推进作风建设。
(5)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委实施细则,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注重调研成果转化利用,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牵头责任科室:办公室、机关党总支。
协同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
(6)强化财会监督作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健全完善内控内审工作机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牵头责任科室:办公室。
协同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
(7)定期开展作风建设督查,全面提升统计工作效能和服务质效。
牵头责任科室:办公室。
协同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
3.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8)推动各党支部深化品牌建设,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牵头责任科室:机关党总支。
协同责任科室:各党支部。
(9)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提升党支部建设整体质量。
牵头责任科室:机关党总支。
协同责任科室:各党支部。
(10)加强机关党务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党务干部政治素质和党建工作能力。
牵头责任科室:机关党总支。
协同责任科室:各党支部。
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1)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健全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机制。
牵头责任科室:机关党总支。
协同责任科室:各党支部。
(12)开展人财物数等关键岗位风险点排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规矩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生态。
牵头责任科室:办公室、机关党总支。
协同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中心)。
(13)常态化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党史学习,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教育,按要求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
牵头责任科室:机关党总支。
协同责任科室:各党支部。
二、坚决防治统计造假
5.持续巩固专项治理成效。
(14)紧盯统计造假问题集中的重点地区、重点指标,深入开展数据核查和执法检查,推动有关地方严格履诺践诺、追责问责到位。不断提高防假、识假、打假能力,将专项治理经验做法转化为常态化监督的有力措施,坚决做实当期数据,严肃查处统计造假行为。扎实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进一步提升统计行政执法质量。
牵头责任科室:执法局。
协同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中心)。
6.发挥统计督察震慑作用。
(15)按照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结合省局整改方案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按期高效完成整改任务。
牵头责任科室:执法局。
协同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中心)。
7.加强统计法治宣传。
(16)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统计造假处分规定。
牵头责任科室:执法局。
协同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
(17)按照省局工作要求,完成修订《安徽省统计管理监督条例》各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落实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抓住“关键少数”,增强地方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
牵头责任科室:执法局。
协同责任科室:办公室及相关科室(中心)。
(18)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重点围绕五经普各阶段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普法宣传。
牵头责任科室:执法局。
协同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
8.强化协同配合。
(19)加强统计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的工作协调,把统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检监察、追责问责结合起来;加强与审计、巡察贯通协同,发挥统计监督的重要作用。建立统计机构与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大统筹力度,实施综合评价,强化统计监督结果运用,严格落实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
牵头责任科室:执法局。
协同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
三、坚定不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9.多措并举提升统计服务供给质量。
(20)科学研判经济走势。加强对国内生产总值、工业、投资、消费等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完成情况监测,密切关注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和趋势性问题。积极运用先行指标和大数据,充分发挥他们在监测宏观经济变化中的“风向标”作用。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动协同,掌握重点行业发展方向和政策变化;深度了解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提前分析研判重点企业运营趋势,让统计监测预测更加精准。
牵头责任科室:综合科。
协同责任科室:核算科、工业科、投资科、贸外科、服务业科、农村科、社会科、能源科。
(21)强化重点课题研究。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特点,尤其是市委、市政府提出“追赶苏北、领先皖北”的战略部署,以及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县域园区经济、新型工业化等重大问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提供优质决策参考。要不断丰富分析手段,优化分析方法,科学整合统计系统力量,着力培养一批业务能力强、写作水平高的统计分析研究人才。
牵头责任科室:综合科。
协同责任科室:核算科、工业科、投资科、贸外科、服务业科、农村科、社会科、能源科。
(22)精准监测发展成效。认真组织开展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皖北全面振兴、实施“5512”产业工程等统计监测,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积极开展各项民意调查,客观准确检验政策实施成效,推动科学决策。
牵头责任科室:综合科、市统计调查队(民调中心)。
协同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
(23)着力做好发布解读。加强经济宣传和舆论引导,利用丰富详实的统计数据积极宣传高质量发展成就,提振发展信心,引导改善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解疑释惑。加强统计新媒体建设,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讲好发展故事,传播统计声音。
牵头责任科室:综合科、办公室。
协同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
10.加强事前预防。
(24)加强入退库管理,严格审批入库单位,防范达规不申报和虚报规模问题,做到应入尽入;对于已达不到规模标准的单位要及时清理退库,防范在库虚假调查单位,做到应退尽退。
牵头责任科室:普查中心。
协同责任科室:工业科、投资科、贸外科、服务业科。
(25)持续落实“四个一”辅导服务机制、开展“统计服务千企”活动,规范企业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常态化开展基层统计员培训,指导企业准确填报数据。
牵头责任科室:法制科。
协同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中心)。
11.加强事后惩处。
(26)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进专业与执法贯通,统筹运用统计督察、专项检查、数据核查等工作成果,提升发现统计违法线索问题能力。
牵头责任科室:执法局。
协同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中心)。
(27)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追责问责到位。
牵头责任科室:执法局。
(28)落实数据质量通报、约谈制度,曝光典型统计造假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震慑作用。
牵头责任科室:执法局。
协同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中心)。
四、高质高效推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12.全力以赴完成现场登记。
(29)加强工作调度和督促检查,组织普查员实地深入企业商户,完整准确采集各项指标数据,确保普查单位不重不漏。
牵头责任科室:经普办。
协同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中心)。
(30)推动各成员单位抓好本部门本系统普查工作。
牵头责任科室:经普办。
协同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中心)。
13.严格审核验收数据。
(31)坚持分类施策原则,按时按质完成一套表调查单位、非一套表和抽样个体户登记工作,做好查疑补漏。
牵头责任科室:经普办。
协同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中心)。
(32)坚持实时监控、随报随审和逐级审核把关,综合运用比对评估、实地核查等多种方法,提高数据审核质效。
牵头责任科室:经普办。
协同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中心)。
14.主动防范化解风险。
(33)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强化全过程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典型案例曝光力度。
牵头责任科室:经普办。
协同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中心)。
(34)压实防控风险主体责任,加强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和宣传引导,主动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牵头责任科室:经普办。
协同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中心)。
15.做好普查数据发布和资料开发利用。
(35)及时发布普查公报,多维度开展数据解读,优化普查成果展示,推动普查数据共享。
牵头责任科室:经普办。
协同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中心)。
(36)积极动员各方力量开发普查资料,联合市直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重点课题研究,深入挖掘普查资料价值。
牵头责任科室:经普办。
协同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中心)。
16.有序推进投入产出工作。
(37)完成调查单位表填报及审核,强化数据分析。
牵头责任科室:核算科。
协同责任科室:经普办、各相关科室(中心)。
五、扎实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
17.健全完善统计制度方法。
(38)贯彻落实运用好省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探索建立市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核算制度。
牵头责任科室:能源科。
(39)做好数字经济、文化产业等相关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
牵头责任科室:核算科。
协同责任科室:服务业科、社会科等。
(40)开展经普年度市管园区GDP核算,为市管园区常规年度季度GDP核算奠定基础。
牵头责任科室:核算科。
协同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中心)。
(41)聚焦“5512”产业建设,做好十大产业、汽车产业、先进光伏与新兴储能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制造业等统计监测服务。
牵头责任科室:工业科。
协同责任科室:商贸科、服务业科等。
(42)做好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等统计监测工作。
牵头责任科室:工业科。
协同责任科室:核算科、普查中心、农村科、投资科、贸外科、服务业科、社会科等。
(43)聚焦“科技强省”建设,开展重点企业研发和企业创新季度专项调查,开展现场调研,定期监测重点企业研发趋势,反映企业创新活动情况。结合五经普改进规下企业研发统计方法,提升研发数据准确性、时效性。
牵头责任科室:社会科。
(44)聚焦“人才强省”建设,利用通信大数据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研究,充分利用部门数据,创新人口抽样调查、开展人才统计监测。
牵头责任科室:社会科。
(45)聚焦“教育强省”建设,认真做好人均受教育年限统计监测,协助做好教育经费投入统计等工作。
牵头责任科室:社会科。
(46)聚焦“文化强省”建设,完善文化及相关产业综合统计制度,丰富体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效统一”的监测内容和指标;探索文化骨干企业基础数据库建设。
牵头责任科室:社会科。
(47)扎实开展承担的国家房地产开发财务季报统计试点、“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专项试点等工作。
牵头责任科室:投资科、社会科。
六、构建开源开门开放统计新格局
18.深化部门协作。
(48)将部门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情况纳入统计督察整改内容,推动部门进一步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
牵头责任科室:执法局。
协同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中心)。
(49)依法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开展部门统计员培训,推进部门信息共建共享。
牵头责任科室:法制科。
协同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中心)。
19.强化系统联动。
(50)加强专业与专业,专业与普查,专业与执法,专业与数管之间的耦合联动,加大对市县统计机构指导力度,持续提升全市统计系统能力水平。
牵头责任科室:综合科。
协同责任科室:执法局、机关党总支、计算中心、及其他相关科室(中心)。
20.夯实统计根基。
(51)深入落实国家统计局和省政府办公厅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有关文件要求,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加强系统联动,推进工作举措落地落实落细。
牵头责任科室:法制科。
协同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中心)。
(52)开展“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强化基层统计队伍建设,巩固首席统计员制度,不断提高基层统计能力。
牵头责任科室:法制科。
协同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中心)。
(53)主动参与省统计局开展的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样本单位试点工作,完善样本单位原始记录和凭证材料,建立健全统计台账,不断提升限额以下样本单位的数据质量。
牵头责任科室:贸外科。
21.跟进重大政策实施开展监测评价。
(54)开展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基本公共服务等社情民意调查。
牵头责任单位:市统计调查队(民调中心)。
七、导向鲜明加强队伍建设
22.激励担当作为。
(55)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把敢扛事、愿做事、能干事、善成事作为识别干部的重要标准。
牵头责任科室:办公室。
协同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
(56)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通过跟班学习、实践锻炼、多岗位历练、参与专项工作等方式,提高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
牵头责任科室:办公室。
协同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
(57)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牵头责任科室:办公室。
协同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
(58)统筹谋划做好干部选拔、职级晋升、轮岗交流等工作。
牵头责任科室:办公室。
协同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
23.加强机关管理。
(59)做好政务公开、公文处理、机要保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内审内控等工作。
牵头责任科室:办公室。
协同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
24.筑牢安全防线。
(60)全面压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定期排查安全隐患,抓好工作整改,守住安全底线,确保机要保密、值班值守零差错、零事故。
牵头责任科室:办公室。
协同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
(61)严格落实统计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责任制以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数据分类分级管理等制度,持续提升业务系统、门户网站等安全防护、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牵头责任科室:计算中心、办公室。
协同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
(62)常态化开展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肃追究安全事故责任。
牵头责任科室:计算中心、办公室。
协同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
(63)常态化开展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肃追究安全事故责任。
牵头责任科室:计算中心、办公室。
协同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
(64)严格落实统计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责任制以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数据分类分级管理等制度,持续提升业务系统、门户网站等安全防护、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牵头责任科室:计算中心、办公室。
协同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
(65)落实VPN系统双因子”建设要求,除登录口令外,VPN设备需额外启用短信验证码、USBKey、动态口令等身份鉴别方式。
牵头责任科室:计算中心、办公室。
协同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
25.做好老干部工作。
(66)坚持党建引领,加强老干部管理,用心用情做好服务。
牵头责任科室:办公室、机关党总支。
协同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
26.丰富精神文明建设。
(67)加强统计文化建设,发挥群团组织作用,丰富干部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和工间活动,提升团队凝聚力。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巩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
牵头责任科室:机关党总支。
协同责任科室:局工会、妇委会,各科室(中心)。
(68)监督电话:0557-3046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