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统计局2025年工作要点
2025年,全市统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系统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部署及有关工作要求,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一条主线,聚焦三项职能,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任务,全面提升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以高质量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提高政治站位
1.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及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
牵头责任单位:党总支、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各党支部
2.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强化统计监督,跟进提供统计服务。
牵头责任科室:办公室、执法监督局、综合科、党总支
协同责任单位:各科室(中心)
(二)筑牢思想根基
3.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保密工作责任制、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和数据安全工作责任制、档案工作责任制,及时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牵头责任单位:党总支、办公室、计算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各党支部
(三)建强支部堡垒
4.围绕提升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将“模范党支部”创建工作与建设“四强”党支部结合起来,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同频共振,抓好“萤火虫学堂”、“共统成长,服务发展”等党建品牌建设,切实推动党建与统计业务工作目标同向、部署同步、工作同力,以高质量党建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感召力。
牵头责任科室:党总支
协同责任科室:各党支部
(四)深化作风建设
5.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勤俭节约,持续为基层减负,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
牵头责任科室:党总支、办公室
协同责任科室:各党支部、各科室(中心)
(五)强化纪律建设
6.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突出重点内容、重点对象,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党总支
协同责任单位:各党支部
二、优质高效服务中心大局
(一)提升统计监测分析的针对性
7.服务推动重大战略实施,多角度反映高质量发展成效;深化重点领域统计监测,提高统计分析质量和效用;举办全市统计分析大赛,提高统计分析研究能力。加强与杭州、徐州等地统计部门交流互鉴,开拓工作思路,推进与宿州学院等高等院校交流合作,联合开展课题公关。
牵头责任单位:综合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二)提高统计预测预判精准性
8.加强经济形势研判预判,紧跟内外形势变化组织开展月度经济形势分析,紧贴市场主体组织开展统计调研活动,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时反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经济运行监测提供支撑和依据。
牵头责任单位:综合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三)提高数据发布解读的及时性
9.优化统计数据服务和解读,精心编印统计月报、公报、年鉴等统计资料,扩充统计服务产品库。
牵头责任单位:综合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科室(中心)
10.按季召开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举办“统计开放日”活动,讲好宿州发展故事。常态化排查涉统敏感舆情,提升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能力。
牵头责任单位:综合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科室(中心)
三、驰而不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一)压实数据质量责任
11.严格按照省局统计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办法,落实市县、专业和部门数据质量责任,严格落实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
牵头责任单位:执法监督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12.全面落实数据质量通报约谈制度,压实数据质量管控责任,及时查处、通报、曝光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牵头责任单位:执法监督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二)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13.持续推行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推进“四个一”辅导服务,开展“统计服务千企”活动,规范企业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分级分类开展基层统计人员岗位培训,指导企业准确填报数据,提升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牵头责任单位:法制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14.落实省局“智慧统计”部署,加快推进统计数字化转型。加强与税务、市场监管、电力等部门数据对接,运用大数据比对技术,识别“有税无报”“有电无产”等异常企业,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牵头责任单位:计算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三)加强名录库管理
15.推行名录库更新机制改革,应用统计云名录库系统,做好统计资料更新、重点单位标记。严把入库关,严格审批入库单位,防范达规不申报和虚报规模问题。严把退库关,开展重点单位调查和数据审核,及时清退达不到规模标准的单位,防范在库虚假调查单位问题。
牵头责任单位:普查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工业科、投资科、贸外科、服务业科
(四)加强数据监控核查
16.对数据采集、审核、验收等环节实行全流程监控,坚决落实“开网即查、即报即审”,密切关注网报数据情况,强化数据协调性、关联性、匹配性审核,及时发现疑似问题数据,加大数据现场核查力度。
牵头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四、坚定不移加强统计法治建设
(一)扎实做好统计普法工作
17.持续加强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工作,着力提升统计工作法治化水平。
牵头责任单位:执法监督局
(二)精心组织执法检查
18.开展柔性执法,采取督促自查、专业核查、约谈提醒等方式,督促地方优化统计生态,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加强执法检查监督指导,压实县区执法监督的主体责任,持续巩固统计督察整改成效。
牵头责任单位:执法监督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三)加强执法制度和队伍建设。
19.建立完善相关监督机制,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
牵头责任单位:执法监督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20.健全完善统计执法检查骨干库,加大培训力度,举办统计执法业务专项培训及执法证考前培训班。
牵头责任单位:执法监督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21.统筹使用全市执法骨干力量,采取市县联动、专业与执法互动等模式,以上带下、以老带新,提高精准识假打假能力,提升执法水平。
牵头责任单位:执法监督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五、扎实组织开展统计普查调查
(一)深入挖掘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价值
22.发布全市经济普查公报,编印我市经济普查年鉴,组织开展经济普查专题分析,协同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聚力开展课题研究,多维度开发利用经济普查结果,提高普查社会价值。
牵头责任单位:普查中心、核算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二)积极筹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23.认真总结历次农业普查经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与省统计局的对接,扎实做好普查筹备前期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农村科
协同责任单位:普查中心、办公室
(三)抓好各项统计调查
24.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扎实做好全部机关、事业单位及5人以下企业抽样调查等劳动工资统计改革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社会科
25.认真开展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国民经济各行业以及投资、消费、就业、能源、科技、社情民意等领域的常规统计调查和专项调查。
牵头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民调中心
六、凝心聚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一)认真落实国家统计重点改革任务
26.做好固定资产投资抽样调查试点及房地产开发财务季报统计试点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投资科
(二)稳步推进统计制度方法建立实施。
27.按照省级部署,逐步建立数字经济、生产性服务业等统计监测制度,确保国家和省统计重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牵头责任单位:服务业科、法制科
协同责任单位:各相关科室
七、建立健全网络安全服务保障
28.做好统计云平台系统运行技术保障服务,指导县区开展新入库企业直报培训,确保统计数据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牵头责任单位:计算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29.开展骨干网络、民调平台等保测评,提升防范化解统计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能力。
牵头责任单位:计算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各科室(中心)
八、持续加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
30.坚持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把更多优秀人才吸收进来、培养起来,大胆使用和褒奖勇担当、肯实干、善作为的干部,引导干部敢担当、勇作为。
牵头责任单位:办公室
31.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注重年轻干部培养,注重在工作中锤炼干部,积极开展统计干部培训,持续提升干部能力。
牵头责任单位: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各科室(中心)
九、多措并举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32.强化工作保障。规范机关管理,做好政务公开、公文处理、财务管理、内审内控等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各科室(中心)
33.加强统计系统文化建设,真诚倾听干部职工心声,力所能及解决现实困难,充分调动干事创业热情,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牵头责任单位:党总支
协同责任单位:工会、妇委会、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