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日期:2015-06-09 17:13 编辑:综合科 字号:【   阅读:

 

 

宿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宿州市统计局

宿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25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要求和国家、省的统一安排,我市于2013年进行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普查对象是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普查,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摸清了我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查实了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

普查主要数据已经安徽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安徽省统计局审定。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要求,经市政府批准,宿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宿州市统计局现将宿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

18431个,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7793个,增长73.3%;产业活动单位24775个,增加10357个,增长71.8%;个体经营户22.3万户,增加了8.1万户,增长56.7%。(详见表1)。

表1、单位数和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18431

100

企业法人

11340

61.5

机关事业法人

2201

12.0

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

4890

26.5

二、产业活动单位

24775

100

第二产业

4472

18.1

第三产业

20303

81.9

三、个体经营户

222733

100

第二产业

28148

12.6

第三产业

194585

87.4

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4013个,占21.8%;制造业3368个,占18.3%;批发和零售业3333个,占18.1%。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12779个,占50.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4790个,占15.6%;制造业15098个,占6.8%(详见表2)。

 

 

 

表2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个)

个体经营户

(个)

合计

     18431

     222733

采矿业

220

83

制造业

3368

1509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85

48

建筑业

603

12919

批发和零售业

3333

11277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73

34790

住宿和餐饮业

243

1479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97

1435

金融业

82

-

房地产业

555

11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27

449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858

144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37

1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08

15065

教育

1063

738

卫生和社会工作

474

80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18

1129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013

-

注:表中金融业法人单位按在地原则进行统计。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数1274个,个体经营户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的个体经营户6998个。

2013年末,全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11340个,比2008年末增加5833个,增长105.9%。其中,内资企业11280个,占99.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34个,占0.3%;外商投资企业26个,占0.2%。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352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3.1%,私营企业5350个,占47.2%(详见表3)。

 

 

表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个)

合计

11340

内资企业

11280

国有企业

352

集体企业

267

股份合作企业

102

联营企业

46

有限责任公司

2866

股份有限公司

334

私营企业

5350

其他企业

1963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34

外商投资企业

26

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629846人,比2008年末增加169499人,增长36.8%。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594753人,比2008年末增加244807人,增长70.0%。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64717人,占26.5%;建筑业102189人,占16.4%;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1417人,占11.5%。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58748人,占43.5%;建筑业95766人,占16.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6460人,占9.5%(详见表4)。

 

 

 

 

表4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人)

个体经营户(人)

合  计

   629846

594753

采矿业

40024

505

制造业

164717

5302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6012

145

建筑业

102189

95766

批发和零售业

42630

25874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8927

56460

住宿和餐饮业

6622

4651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213

3131

金融业

10321

-

房地产业

12057

24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550

11479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4980

408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371

59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656

38811

教育

63851

3019

卫生和社会工作

25588

205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137

5018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71417

-

注:表中金融业从业人员按在地原则进行统计。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数从业人员16584人,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的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5700人。

三、企业资产总计

201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2262.96亿元。其中,第二产业企业资产总计占全部企业资产总计的42.5%,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占57.5%。

四、小微企业

2013年末,全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10726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94.6%。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3582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31.6%;批发业1732个,占15.3%;零售业1484个,占13.1%。

小微企业从业人员247314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5.8%。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124105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8.0%;建筑业39300人,占8.9%;批发业15633人,占3.5%。

小微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18.26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2.7%。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540.38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10.24亿元,占18.1%;房地产开发经营195.96亿元,占8.7%(详见表5)。

表5   按行业分组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总计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10726

247314

1418.26

工业

3582

124105

540.38

建筑业

560

39300

50.15

批发业

1732

15633

61.24

零售业

1484

14164

55.9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37

15503

39.15

住宿业

65

1606

8.25

餐饮业

176

4689

7.5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4

995

7.93

房地产开发经营

194

4302

195.96

物业管理

171

3775

1.9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33

7456

410.2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88

5176

14.5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5

926

3.4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86

1973

2.73

注:表中行业分类按《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执行。小微企业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小微企业法人单位405个,从业人员4083人,资产总计9.95亿元。

五、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有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企业法人单位56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0.5%。其中,节能环保产业18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0.2%;生物产业15个,占0.1%。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1263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2.5%。其中,节能环保产业7676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1.7%;生物产业1882人,占0.4%。

六、主要经济结构的变化情况

2013年末,在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占61.5%,比2008年末提高了9.7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12.0%,下降了14.8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26.5%,提高了5.1个百分点。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71.2%,提高了2.3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19.0%,下降了5.3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9.8%,提高了3个百分点。

七、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市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3670个,从业人员210704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38.9%和36.3%。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3628个,占98.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23个,占0.6%;外商投资企业19个,占0.5%。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54个,占全部企业的1.5%;集体企业56个,占1.5%;私营企业2296个,占62.6%。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2.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5.5%,外商投资企业占1.8%。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的6.4%,集体企业占0.8%,私营企业占43.4%(详见表6)。

表6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个)

从业人员(万人)

3670

210704

内资企业

3628

195397

国有企业

54

13471

集体企业

56

1607

股份合作企业

21

795

联营企业

5

66

有限责任公司

859

69586

股份有限公司

89

13131

私营企业

2296

91427

其他企业

248

5314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23

11539

外商投资企业

19

3768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220个,制造业3365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85个,分别占6.0%、91.7%和2.3%。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19.0%,制造业占78.2%,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2.8%。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4.7%、11.0%和10.1%(详见表7)。

表7 按行业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3670

210704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24

30908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1

12

非金属矿采选业

191

9051

开采辅助活动

2

8

其他采矿业

2

45

农副食品加工业

376

20893

食品制造业

121

10077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70

3235

纺织业

148

9179

纺织服装、服饰业

226

18566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04

12993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576

21266

家具制造业

147

3378

造纸和纸制品业

53

2705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55

902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66

2825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6

44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43

5210

医药制造业

29

1270

化学纤维制造业

5

787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45

8293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94

23088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0

470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

6

金属制品业

122

3221

通用设备制造业

45

955

专用设备制造业

134

8157

汽车制造业

29

1304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25

995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64

3357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7

912

仪器仪表制造业

7

93

其他制造业

23

359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9

59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5

69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23

4572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7

326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5

1114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29.52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186.6%(详见表8)。

表8 按行业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829.52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104.26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2.45

非金属矿采选业

21.37

开采辅助活动

0.46

其他采矿业

0.07

农副食品加工业

86.36

食品制造业

30.73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23.23

纺织业

26.24

纺织服装、服饰业

30.16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33.81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52.11

家具制造业

13.61

造纸和纸制品业

14.89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5.38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6.42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0.33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8.43

医药制造业

8.11

化学纤维制造业

4.0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31.77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91.74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5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01

金属制品业

15.5

通用设备制造业

3.79

专用设备制造业

29.01

汽车制造业

5.59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4.0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5.42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96

仪器仪表制造业

0.37

其他制造业

0.63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0.18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0.27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97.81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4.41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8.47

(三)资产贡献率

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总资产贡献率为16.7%,比2008年提高2.2个百分点。其中,采矿业为6.5%,比2008年下降10.8个百分点;制造业为19.4%,与2008年持平;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为13.9%,比2008年上升9.9个百分点(详见表9)。

表9 按行业分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总资产贡献率

 

总资产贡献率(%)

合   计

16.7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3.45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0

非金属矿采选业

39.65

开采辅助活动

0

农副食品加工业

21.27

食品制造业

18.7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8.56

烟草制品业

0

纺织业

15.3

纺织服装、服饰业

15.82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38.48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6.24

家具制造业

19.37

造纸和纸制品业

14.11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3.16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3.33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0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4.31

医药制造业

16.53

化学纤维制造业

13.10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0.99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7.13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0.71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

金属制品业

16.62

通用设备制造业

17.14

专用设备制造业

15.6

汽车制造业

13.33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22.4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5.23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4.33

仪器仪表制造业

17.62

其他制造业

25.91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0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0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4.51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9.12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3.87

  1. 企业研发活动

    2013年,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开展R&D活动的企业法人单位71个,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1084.1人年,R&D经费支出27447.6万元,R&D经费投入强度为0.23%(详见表10)。

    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372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47件,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39.5%。

 

表10 按行业分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及投入强度情况

 

R&D经费支出(万元)

R&D经费投入强度(%)

合 计

27447.6

0.23

采矿业

127.7

0.01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127.7

0.01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

0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0

0

非金属矿采选业

0

0

开采辅助活动

-

-

制造业

26946.5

0.27

农副食品加工业

3453.5

0.13

食品制造业

900.9

0.16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2267.2

0.85

烟草制品业

0

0

纺织业

681.5

0.17

纺织服装、服饰业

1391.5

0.30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98.1

0.04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0

0

家具制造业

0

0

造纸和纸制品业

0

0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0

0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4

0.04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0

0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5102

0.86

医药制造业

2357

3.49

化学纤维制造业

503.6

1.68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322.8

0.3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439.2

0.14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

0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

0

金属制品业

1122.6

0.64

通用设备制造业

607.5

0.81

专用设备制造业

3584.3

0.96

汽车制造业

287.6

0.44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514.6

0.67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725.9

0.21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62.7

3.31

仪器仪表制造业

0

0

其他制造业

0

0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0

0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0

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73.4

0.05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373.4

0.0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0

0

(五)高技术产业(制造业)

2013年末,全市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18个,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1.8%。

201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或研发)经费支出3320万元,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12.1%,R&D经费投入强度为2.77%,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2.54个百分点(详见表11)。

201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11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9件,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81.8%,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38.6个百分点。

表11 按领域分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 R&D经费支出及投入强度情况

 

R&D经费支出(万元)

R&D经费投入强度(%)

高技术产业(制造业)

3320

2.77

1.医药制造业

2357

3.49

2.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

0

0

3.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

462.7

4.39

4.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

0

0

5.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

500.3

1.31

八、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市共有建筑业法人企业单位603个,从业人员102189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130.1%和6.0%。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602个,占99.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个,占0.2%。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14个,占企业法人单位的2.3%,集体企业25个,占4.1%,私营企业264个,占43.8%。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内资企业从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占企业法人单位的 7.9%,集体企业占13.8%,私营企业占26.8%(详见表12)。

表1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个)

从业人员(人)

合计

603

102189

内资企业

602

102183

国有企业

14

8033

集体企业

25

14115

股份合作企业

5

3682

联营企业

3

40

有限责任公司

221

42292

股份有限公司

29

5945

私营企业

264

27371

其他内资企业

41

705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

6

外商投资企业

0

0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31.5%;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5.8%;建筑安装业占16.6%;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占36.1%。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44.3%;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0.3%;建筑安装业占30.3%;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占5.1%(详见表13)。

 

 

表13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603

102189

房屋建筑业

190

45258

土木工程建筑业

95

20709

建筑安装业

100

30955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218

5267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1.4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80.5%(详见表14)。

表14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131.4

房屋建筑业

49.06

土木工程建筑业

41.02

建筑安装业

34.12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7.21

九、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3330个,从业人员42614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132.9%和63.2%。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53.1%,零售业占46.9%。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44.8%,零售业占55.2%(详见表15)。

表15 按行业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计

3330

42614

批发业

1768

19102

农、林、牧产品批发

392

3521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506

6441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58

520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9

94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48

1376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511

5360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82

1374

贸易经纪与代理

5

22

其他批发业

57

394

零售业

1562

23512

综合零售

201

767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252

2755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38

1797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94

1127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79

1204

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

347

4810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213

2060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37

1054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01

1033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企业法人单位的2.4%,股份有限公司占2.7%,有限责任公司占25.3%,私营企业占40.0%。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3%(详见表16)。

 

表16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计

3330

42614

内资企业

3325

42049

国有企业

79

2375

集体企业

72

1400

股份合作企业

27

292

联营企业

19

550

有限责任公司

844

14317

股份有限公司

89

1844

私营企业

1331

13312

其他企业

864

7959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5

565

外商投资企业

0

0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1.09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200.3%。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1.01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0.08亿元(详见表17)。

 

 

 

表17 按行业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计

241.09

批发业

141.01

农、林、牧产品批发

16.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24.33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2.5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0.18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2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76.07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8.43

贸易经纪与代理

0.03

其他批发业

1.28

零售业

100.08

综合零售

25.93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5.51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3.18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6.31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2.04

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

39.2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8.27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4.77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4.87

  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459个,从业人员28777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141.6%和98.1%(详见表1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77个,占企业法人单位的16.8%,集体企业35个,占7.6%,私营企业154个,占33.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内资企业从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占企业法人单位的15.0%,集体企业占9.0%,私营企业占24.4%(详见表18)

    表18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459

28777

内资企业

459

28777

国有企业

77

4317

集体企业

35

2598

股份合作企业

7

724

联营企业

8

347

有限责任公司

129

11652

股份有限公司

11

779

私营企业

154

7016

其他企业

38

1344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2.56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235.7%(详见表19)。

表19 按行业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82.56

铁路运输业

0

道路运输业

35.27

水上运输业

2.37

航空运输业

0

管道运输业

0

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

0.67

仓储业

41.94

邮政业

2.31

十一、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243个,从业人员6622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94.4%和50.1%。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6.7%,餐饮业占73.3%。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24.3%,餐饮业占75.7%(详见表20)。

表20 按行业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43

6622

住宿业

65

1606

旅游饭店

24

722

一般旅馆

36

569

其他住宿业

5

315

餐饮业

178

5016

正餐服务

143

4478

快餐服务

19

309

饮料及冷饮服务

3

98

其他餐饮业

13

131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2%。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企业法人单位的4.1%,股份有限公司占3.3%,有限责任公司占28.8%,私营企业占51.9%。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5%,外商投资企业占0.5%(详见表21)。

 

 

表2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43

6622

内资企业

241

6556

国有企业

10

377

集体企业

12

187

股份合作企业

2

34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70

2841

股份有限公司

8

165

私营企业

126

2702

其他企业

13

25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

31

外商投资企业

1

35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为23.18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308.1%。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25亿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93亿元(详见表22)。

表22 按行业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23.18

住宿业

8.25

旅游饭店

6.89

一般旅馆

1.21

其他住宿业

0.15

餐饮业

14.93

正餐服务

14.35

快餐服务

0.32

饮料及冷饮服务

0.05

其他餐饮业

0.2

 

十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市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78个,比2008年末下降62.7%,从业人员3028人,比2008年末增长91.8%。

在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98.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3%。

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7%(详见表23)。

表2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78

3028

内资企业

77

3008

国有企业

4

1162

集体企业

2

76

股份合作企业

0

0

联营企业

2

4

有限责任公司

36

602

股份有限公司

3

946

私营企业

26

202

其他企业

4

16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

2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2.17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211.7%(详见表24)。

表24 按行业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32.17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25.53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0.23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41

十三、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546个,比2008年末增长148.2%。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62个,占48.0%;物业管理企业171个,占31.3%。

2013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11859人,比2008年末增长109.1%。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6981人,占58.9%;物业管理企业3775人,占31.8%(详见表25)。

表25 按行业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546

11859

房地产开发经营

262

6981

物业管理

171

3775

房地产中介服务

56

525

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5

389

其他房地产业

22

189

(二)资产总计

2013年,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441.38亿元,比2008年增长596.2%。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32.76亿元,占98.0%(详见表26)。

表26 按行业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441.38

房地产开发经营

432.76

物业管理

1.96

房地产中介服务

1.52

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2.04

其他房地产业

3.11

十四、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市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635个,从业人员7750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344.1%和259.0%(详见表27)。

表27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计

635

7750

内资企业

634

7746

国有企业

34

1586

集体企业

16

1787

股份合作企业

11

99

联营企业

3

26

有限责任公司

216

1971

股份有限公司

31

341

私营企业

271

1578

其他企业

52

358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

4

外商投资企业

0

0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17.79亿元。

十五、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市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95个,从业人员7284人(详见表28)。

表28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395

7284

内资企业

395

7284

国有企业

20

362

集体企业

9

117

股份合作企业

4

83

联营企业

3

50

有限责任公司

94

2000

股份有限公司

9

272

私营企业

83

1257

其他企业

173

3143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67亿元(详见表29)。

表29 按行业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19.67

研究和试验发展

0.81

专业技术服务业

8.88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9.99

十六、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市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87个,从业人员2304人(详见表30)。

表30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87

2304

内资企业

186

2293

国有企业

3

42

集体企业

6

91

股份合作企业

3

74

联营企业

1

5

有限责任公司

48

830

股份有限公司

7

215

私营企业

91

904

其他企业

27

132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1

11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82亿元(详见表31)。

表31 按行业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2.82

居民服务业

1.13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1.08

其他服务业

0.62

十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及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市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137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71个。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从业人员4371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325人。

(二)资产

201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42亿元。

十八、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市共有教育法人单位1063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000个。教育从业人员63851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61911人。

(二)资产

201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05亿元。

十九、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及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市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474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437个。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5588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1883人。

(二)资产

201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55亿元。

二十、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市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618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22个。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从业人员5137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471人。

(二)资产

201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32亿元。

二十一、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3年末,全市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4013个,从业人员71417人。

二十二、农、林、牧、渔服务业

2013年末,全市共有农、林、牧、渔服务业法人单位1274个,从业人员15380人。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或授权使用)资产或者经费,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具有包括资产负债表在内的账户,或者能够根据需要编制账户。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成员组织法人、其他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支出等相关资料。

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组织。即按照《民法通则》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或在各级民政、税务等部门登记的个体户。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行业企业法人单位含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非企业法人单位。

[3]小微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确定。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4]战略性新兴产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2)(试行)》(国统字[2012]106号)标准确定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是按照经济活动进行划分,是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集合,是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基础上,对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活动的再分类。

[5]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全部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

[6]高技术产业(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3)》(国统字[2013]55号),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具体包括医药制造业,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

[7]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

[8]R&D经费投入强度:是指R&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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