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公示通告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经各县区、园区经济普查办公室推荐,宿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宿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扬对象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1月17日至1月23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1月23日17时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宿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557-3022823
附件:1.宿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名单
2.宿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个人名单
宿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