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统计局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16-03-16 10:53 编辑:杜若飞 字号:【   阅读: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各项政策,不断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推进我局急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承担我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组织编制、修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突发事件专项预案、部门预案,规范我局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督促指导预案演练工作,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做好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五、加强应急值守工作。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管理办公室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安排专人接收突发事件信息,并根据领导指示按程序向上级报告,加强与各有关单位、部门联系,做好应急处置的上传下达工作,协助领导完成有关工作。

六、严格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建立应急信息报送网络,严格落实报送制度。掌握、收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对信息进行筛选并及时报送,做好信息总结和续报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局应急办要立即上报,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报经领导批准后,向上级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不得发生迟报、瞒报和漏报现象。

七、办理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宿州市统计局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