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目标圆满完成 后续压力不容忽视 ——我市“十二五”期间能源消费情况分析
近年来,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基本政策,始终坚持节约、集约、绿色发展理念,主动调整产业发展结构,加强能源供给及消费需求改革,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不断降低我市单位GDP能源消费水平。五年来,我市单位GDP能耗由2010年的0.7481吨标准煤/万元,降低到2015年的0.594吨标准煤/万元,累计下降20.57%。超额完成省控目标6.57个百分点。
一、2015年度我市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初步核算,2015年我市全社会综合能源消费量659.62万吨标准煤,较去年同期增长2.55%,单位GDP能源消费量0.59吨标准煤,同比下降5.82%,能耗总量增速和单耗下降率分别低于省控总量指标(增速不超过3%)0.45个百分点和超过强度指标(单耗下降超过1.5%)4.32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能源消费28.08万吨,二产消费378.07万吨,三产消费117.4万吨,城乡居民生活用能136.07万吨标准煤。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14.05%、-0.77%、7.86%和5.68%。
二、“十二五”期间单位GDP能耗持续下降的原因
2011-2015年,我市单位GDP能耗下降率分别为-4%、-3.08%、-3.09%、-6.49%、-5.82%,每万元增加值能源消费量由“十一五”末的0.7481吨标准煤,降低到0.594吨标准煤,累计下降20.57%。
(一)产业结构调整有效降低全社会能耗增速。从我市全社会能源消费结构看,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是我市能源消费的主要产业,而工业能源消费主要集中在电力热力生产、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煤炭洗选、有色金属冶炼、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等高耗能行业。因此,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调整产业发展结构进而影响全社会能源消费结构,既是近年来我市产业发展政策,也是开展节能工作思路之一。2015年,我市服务业完成增加值461亿元,增长11.7%,增速居全省第2位;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产值117.7亿元,增长30.6%,增速居全省第2位。“十二五”期间,我市三次产业增加值结构由27.91:37.89:34.19调整到19.61:43.39:36.99,三次产业用能比重由7.69:60.2:16.32调整到4.26:57.31:17.79。全社会能耗增速由9.14%逐年下降到9.07%、8.18%、2.55%、2.55%。
(二)加强能源供给侧改革,降低火力发电在能源供给中比重。在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的同时,我市主动加强能源供给侧改革。加快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等新兴能源建设,不断降低火力发电在能源供给中比重。截止目前 ,全市新能源装机35.1万千瓦,包括光伏装机20万千瓦,风电装机9.6万千瓦,生物质能发电5.5万千瓦,年均发电量约8.8亿千瓦时,约占2015年全社会发电量8.82%。以燃煤为主的火力发电比重由十一五末的100%下降到91.18%。燃煤的下降一方面降低了能源消费总量,另一方面也减少了烟尘、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县区4座生物质秸秆电厂和5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争取2016年6月底前实质性开工建设,2017年底前全部建成运行,届时,燃煤发电占比将进一步降低。
(三)节能技术不断革新,单位产品耗能量持续下降。随着节能技术的不断革新和推广应用,我市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单位产品耗能量不断下降。一是能源的梯级综合利用,大型水泥生产、造纸、酒精制造等企业均建成自备电厂,利用余热余压进行发电;二是大力推广节能电机使用,有效降低单位产品耗电量;三是加强合同能源管理,引进第三方机构促进企业节能工作开展。以水泥生产行业为例,2015年,吨水泥平均综合电耗71.03千瓦时,每吨水泥生产耗电较2012年减少3.74千瓦时;吨水泥熟料平均综合电耗53.91千瓦时,较2012年减少0.12千瓦时,吨水泥平均综合能耗81.32千克标准煤,较2012年减少4.2千克标准煤。
(四)工业节能是全社会节能的主要力量。从历史数据看,工业能源消费始终占全社会能源消费的一半以上,因此,工业能源消费的走势基本决定了全社会总能耗的发展趋势。“十二五”期间,我市大力加强工业节能力度,在推广先进节能技术的同时,通过税收、电价、财政专项资金引导等多种方式促进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产出的企业发展,下大力气关停、并转了一批小煤矿、小采石厂、小造纸厂、粘土砖瓦窑厂等落后产能。五年来,我市全社会实现节能量171.13万吨标准煤,其中工业节能187.2万吨标准煤,对全社会节能的贡献率达109.3%。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节能量分别为15.46万吨和26.41万吨标准煤,对全社会节能的贡献率分别为9.04%和15.43%。而城乡居民生活用能累计增加59.32万吨标准煤,对全社会节能的贡献率为-34.3%。
(五)社会宣传力度加大,全市节能环境不断优化。每年2-3月份,市发改委会同市委宣传部等单位积极开展“节能减排示范街、示范店、示范企业”评选活动,倡导促销节能环保商品,积极使用水、电、气等节约新技术、新方法,降低包装物的使用量,鼓励废旧物资的再利用。认真组织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倡导人们绿色出行。为加强城市生活节水工作,宿州市物价局于2015年12月25日出台了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文件《关于调整宿州市城区自来水价格的通知》(宿价业〔2015〕70号)。目前,全市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加气站9座,城区绿色公共自行车已覆盖绝大部分小区,8路、2路、22路等多条公交线新增电、气混动汽车,基本满足了城市居民绿色出行的要求。
三、“十三五”期间我市节能压力初步判断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而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就我市而言,节能与发展的压力并重。
1、加快发展是我市“十三五”时期第一要务。近年来,在党和国家政策支持下,我市不断加快发展,积极赶超,全市GDP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全省及全国水平,但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我市经济发展程度依然落后于全国及全省。在市辖四县一区中,有四个县为国家级贫困县,一个区为安徽省贫困区。如要同期达到小康社会标准,初步测算,“十三五”期间我市年均GDP增速至少在9%左右。
2、经济发展需要一定数量的能源资源支撑。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必须向创新要生产力,向协调要生产力。但不可否认的是,就我市当前经济发展现状以及产业结构的特点而言,在短期内完成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升级压力巨大。以破坏环境和大量消耗能源、资源的发展老路固然不可取,但要短期内实现我市经济较高速度的增长,既要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也要对传统产业进行升级改造,这期间仍然须要有一定数量的能源、资源消费作支撑。
3、2016年至2017年我市工业用能将明显回升。从前期调研情况看,2016年下半年开始,我市规上工业用能将明显回升,具体项目为: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国电宿州第二热电有限公司两大火力发电企业今年下半年发电量将有一个明显回升过程,企业用能量也将随之上升;萧县和泰陶瓷两条生产线2016年春节过后即投产,下半年将再建两条生产线,预计全年新增用能7万吨标准煤;③埇桥区皖神面制品有限公司豌豆深加工项目2016年将新增用能2万吨标准煤;④2017年钱营孜2×350MW超临界循环流化床低热值煤发电机组将建成投产(新增能耗66万吨标准煤左右)。总体上看,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我市需要近80万吨标准煤的新增用能空间,工业用能增加必将带动全社会能源消费较快上升,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能够未雨绸缪,早作应对。
4、较低的能耗基数不利于“十三五”期间节能工作开展。经过“十一五”、“十二五”期间持续开展节能降耗工作,我市单位GDP能源消费水平不断降低,再加上2015年7月份,安徽省统计局依据第三次经济普查资料,对全省各市能源消费总量进行了统一核减,我市单位GDP能耗再次降低。截止“十二五”末,我市单位GDP能源消费量为0.594吨标准煤,与全省水平相当,但在皖北六市中仅高于蚌埠和亳州,低于淮北、阜阳和淮南,较低的能源消费基数显然不利于后续节能工作的开展。
总体而言,通过调整产业发展结构、能源消费结构,加强能源供给改革,主动降低煤炭在能源消费中比重等措施,不断降低全社会能源消费增长速度,圆满完成了我市“十二五”节能双控目标。但经过连续多年的节能挖潜,我市单位GDP能耗基数变小,后续节能空间有限,而“十三五”又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我市节能与发展面临双重压力。目前,安徽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目标及工作开展实施细则尚未下发。就我市来说,建议:一是要加快经济发展步伐,争取“四县一区”早日脱贫;二是在发展的过程中突出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生产方式和生态环境改善“双提速”。三是要积极建议省政府在加大对皖北地区帮扶力度的同时,在发展的用能空间上也要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