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市场承压明显 新兴消费发展较好
2022年,受疫情多发频发影响,我市消费市场受到明显冲击。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出台系列扩内需、促消费的惠民惠商政策,新兴消费模式较快发展,绿色升级类消费需求持续释放,一定程度上稳住了我市消费市场基础盘。
一、疫情对消费市场冲击明显。去年,我市泗县、灵璧及埇桥区先后发生“6.26”、“6.30”和“7.19”疫情,导致居民出行减少、消费场景受限,非必需类商品销售,接触型、聚集型消费受到明显冲击。2022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24.0亿元,同比下降1.3%。分季度看,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当季增速分别为6.4%、-3.5%、-0.7%、-6.8%。
二、新兴消费增长较快。一是网络销售保持活跃。2022年,全市限上通过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额同比增长11.7%,占限上比重为6.0%,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拉动全市限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速0.6个百分点。二是绿色智能商品持续热销。2022年,全市限额以上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增长5.6倍。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中,能效等级为 1 级和 2 级的商品累计增长6.8倍,智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6.3倍。全市限额以上通讯器材类增长21.0%,其中智能手机增长34.3%。
三、乡村市场恢复好于城镇。2022年,全市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06.0亿元,同比下降0.8%,降幅低于城镇0.6个百分点。其中,四季度,全市乡村消费品零售额92.7亿元,同比下降3.7%,降幅低于城镇4.4个百分点。乡村市场体系的逐步完善,加之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增长,乡村地区的消费市场恢复程度高于城镇。
四、餐饮消费韧性较强。2022年,全市餐饮收入149.3亿元,同比增长0.8%,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餐饮收入10.5亿元,同比增长1.2%,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9个百分点。分季度看,四季度,全市餐饮收入当季下降0.1%,降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7.5个百分点,餐饮收入对消费市场支撑明显。
五、生活必需品稳定增长。2022年,全市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商品零售额36.5亿元,同比增长10.2%,增速高于全省5.2个百分点,占全市限上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由去年的14.5%提升到16.1%。其中,生活必需品供应更为集中的便利店、超市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5.0%和7.2%。
2023年,随着疫情防控优化调整措施进一步落实,我市将针对需求不足的突出矛盾,乘势推动消费加快恢复成为经济主拉动力,进一步加力扩消费,推动帮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促进汽车等大宗消费政策全面落地。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促消费活动,促进接触型消费加快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