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单位1名统计执法人员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执法证》不慎遗失,根据《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29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其统计执法证声明作废:
杨亨,男,宿州市统计局,证件编号:12120033010。
特此公告。